首页|学院概况|学者风采|科研与研究生|教学管理|学生工作|技术中心|图书分馆|高教自考|考试培训|新闻中心|视频点播
当前位置:首页 >> 图书分馆 学校图书馆>>> 本院图书查询>>> 本院数字图书>>>
 
   

赔偿规定_

一、借阅的书刊不准加注、批点、涂必、卷折、影描、撕页、“开天窗”等,读者在借阅应当面检查,如发现污损或缺页,当即向工作人员报告。

 

二、凡遗失、污损书刊,限时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赔偿。赔偿同种书确有困难者,按下列规定处理:

  1.1986年以前的出版的图书按原书的6~10倍罚款

  2.1986~90年出版的图书按书价的4~6倍罚款

  3.1990年以后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~5倍罚款

  4.原版书刊按原书价的5倍罚款

  5.遗失多卷书刊之一,按原书刊全套价2~3倍罚款

  6.污损书刊,如属一般污损,视情况按原书价的2~3倍罚款,被污损的书刊经罚款处理后仍归图书馆,如污损严重,可按丢失图书的规定处理。

 

 
Copyright © 2004-2008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